2010年1月22日 星期五

台北市政府警察局~各分局99年春安工作會報~校園篇

各級學校加強校園安全維護及學生校外生活安全

請各級學校在春安工作期間派員留守學校
並責由校警或洽請特約之保全公司落實校區巡邏工作
各級業務人員應確實督考
各分局各派出所應主動聯繫
結合校警 保全人員
隨時掌握校區治安狀況
確實維護校園及學生安全

鑒於以往春安工作期間
各級學校之重要教學器材 設備
(如攝 錄 投影機 電腦)及財物 經常遭竊
請各級學校在放寒假時
應將上述器材 設備及財物
送往安全之處所妥善保管

各級學校輪值員工應瞭解"110"報案電話
或各分局勤務指揮中心電話
及轄區派出所電話號碼
發現可疑人 事 物 立即報案

實施"春風專案"協助中輟生
寒假期間加強校外聯巡
強化學生校外生活安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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